2023年9月,广东省
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广东省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
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规范,进一步完善艺考培训管理长效机制。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:
严格规范培训主体:各类经营主体面向
高中阶段学生,针对音乐类、表(导)演类、舞蹈类、美术与设计类、播音与主持类、书法类、戏曲类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、高校校考考试科目开展相关专业能力培训,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。
加强从业人员管理:普通高等
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、参与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、评分(卷)的专家评委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机构的艺考培训活动。
强化培训收费管理:各地要坚持艺考培训公益属性,引导机构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明码标价,对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。
规范宣传招生秩序:严禁机构进行虚假商业营销宣传,炒作考试录取结果。加强培训机构招生管理,严禁机构到学校开展招生,不得通过中
小学校在职教职工宣传推荐等方式获取培训生源,不得以相关艺术院校及其教职工名义招揽生源。
守住安全管理底线:各地要落实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,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,按照相关规定完善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建设,保障未成年学生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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