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,历经江西政法学院、江西政法干部学校、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、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。2002-2013年与南昌
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。2010年3月经
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,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。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,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,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。 2011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,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,成为全国第一所部省共建地方公安本科院校。2013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。2017年学院被省教育厅列入江西省“十三五”硕士授予权规划建设单位。 基本办学条件。学院校园占地1932.69亩(1288459.78平方米),校舍建筑面积22.48万平方米。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.02万平方米。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41.97万元。图书馆藏书80.38万册,电子图书近600万种。校内实验实训场所52个,校外实习基地35个。 学科与专业。学院设11个教学系部,经批准设置14个专业,实际开设13个专业,折合在校生4687人。现有侦查学、经济犯罪侦查、治安学、刑事科学技术、交通管理工程、安全防范工程、公安管理学、网络安全与执法8个公安专业,法学、信息安全、
英语、社会
体育指导与管理、行政管理5个普通专业,覆盖法学、工学、管理学、教育学、文学等学科门类。侦查学、治安学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。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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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警察学院怎么走